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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未保办召开新闻通气会,全力做好《未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4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284次

2月28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新修订颁布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即将自3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情况,市未保委副主任、市未保办主任、市民政局局长蒋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未保办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沈敏通报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情况及贯彻落实计划;市民政局(市未保办)、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回答了记者提问。

1987年,上海制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开创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门立法的先河。现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施行、2013年修订,为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做好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衔接,及时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固化本市的经验、做法,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作为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完成了《条例》的修订起草任务。

《条例》已于2022年2月1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87条,涵盖了家庭保护、自我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了全方位的法制保障,也为今后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主要制度设计及特色亮点有以下四方面:

一、体现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新举措

2021年,国家和本市出台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随着《未保法》的实施,教育部、国家网信办等各部委密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网络粉丝群体管理等明确了具体规定。《条例》结合上海实际,将“双减”政策、网络沉迷的预防和干预、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等有关要求写入《条例》。

二、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针对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相对较重,心理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条例》提出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规定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优化完善评价理念,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要求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关注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鼓励和支持未成年人共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学校要加强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校心理健康课程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以及心理干预措施进行了明确。再比如,针对网络沉迷现象,从家庭、学校、政府部门、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出发,明确相关要求,形成了教育、引导、预防、干预等措施的完整链条。

三、固化了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累的经验和做法

本市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形成了一系列的较好做法,《条例》予以了固化。如民政部门探索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完善的一次取证保护制度、法治副校长制度,市妇儿工委办牵头推进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团市委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等,均在《条例》中有所体现。

四、体现了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探索创新

比如,突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来自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方面的保护,只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外部条件,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一环。为此,《条例》将“自我保护”与“家庭保护”相结合,在其他各章节也分别提出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相关要求,突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比如,增设“特别保护”专章。本市在面向保护“多数”未成年人的同时,也注重对“少数”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别保护,明确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临时监护、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等相关规定,形成工作机制上的闭环,体现了上海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特色。

比如,突出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上海历来重视社会力量的培育、扶持和发动。《条例》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贯穿于各保护主体的职责中,并在“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章节中,专门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有关要求。

比如,注重破题。针对现有法律法规尚有空白但实践中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破题,同时为后续制度制定留出空间。如,针对监护出现问题的未成年人家庭,民政部门牵头探索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以及建立完善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内容,《条例》均进行了明确。

《条例》施行后,市民政局将切实履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会同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尽快建章立制,健全制度体系

《条例》明确了很多应当和禁止性的条款,对于家庭监护、校园安全、防治欺凌、心理健康、网络保护、监护缺失或不当等问题都作出具体规定。市未保办将发挥牵头职责,统筹梳理《条例》中亟需推进落实的各项工作,列出制度和政策清单,抓好督促落实。

二、全面开展普法,凝聚社会共识

市未保办将会同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抓住《条例》施行前后、“六一”儿童节、新学期开始前、世界儿童日等节点,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效果。

三、抓住关键环节,形成工作合力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也是很多未成年人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市未保办将不断完善跨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协作机制,依托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社区、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关爱服务联动机制,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心理关爱辅导、家庭关系调适、个案服务转介以及健康宣传教育等关爱服务。

四、加快设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快推进市、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新增200家未保工作站已列入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实现街镇全覆盖,同时不断丰富、拓展未保工作站的服务内容,使之成为街镇层面汇聚各方资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枢纽和平台。此外,继续加强街镇儿童督导员、居村儿童主任和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专业力量,更好地为广大未成年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