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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长宁区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607次

目前,长宁区共有社会组织800家,其中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43家。长宁区通过多项举措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

坚持党建引领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出台《长宁区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的工作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和规范化评估相同步;创建20家社会组织党建创新实践点,将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四史”主题教育,举办战疫先进事迹报告会、“两新”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座谈会等,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性引领。

强化政策扶持

出台《长宁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枢纽型、支持型和品牌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经备案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给予培育扶持。

其中,一次性初创期经费补贴1万元;引进社会工作领域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为专职工作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用工扶持(累计两年);对首次获得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3A、4A、5A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对首次荣获“区年度十大公益组织领军人物”“区拔尖人才”“区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2020年共扶持71家社会组织,总计77万元。

加强培育孵化

出台《关于加强长宁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1个区级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10个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强化实践园“指导服务、孵化培育、引领示范、人才培训、联动互助、项目对接”六大功能,2020年共开展活动860次,做实园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公益服务资源的统筹基地和政府转移职能项目的对接基地这“四大基地”作用。

推动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运作,做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社区多元治理和引导社会组织自治等9类23项职能。

建成7家社区基金会(其余3家正在申请成立中),出台《长宁区社区基金会管理办法》,推动“本地资源、本地利用、本地获益”社区基金会发展新机制,2020年共资助项目17个,投入经费130万元。

结合社会组织实际需求,提出《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赋能计划》,举办两期“赋能训练营”,邀请社会组织工作专家、学者、领军人物为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送课。推动社区治理。

连续四年举办长宁区“社区公益创投”大赛,依据《长宁区关于开展“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的工作指引》,聚焦社会组织党建、分类治理、民生服务、环境管理、社区建设等热点内容,经过专家评审,共签约54个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总计260万元。

针对社区有实际需求但标的较小无人承接的问题,启动社区公益微创投项目,培育扶持初创型社会组织和优秀群众团队,2020年共签约22个社区治理小微项目,总计22万元。

举办首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洽谈会,制作《长宁区社区治理需求清单》和《长宁区社会组织服务清单》,30家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设摊展示,畅通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区的供需对接渠道。营造良好氛围。

精心组织第十一届长宁“公益伙伴日”活动,表彰“十优”社区微治理项目、“十优”公益活动品牌、“十优”社会组织品牌、“十优”初创社会组织和“十优”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努力营造长宁社会组织在培育、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争先创优的氛围,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提升社会组织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