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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215次

各区民政局:

现将《2023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8日



2023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踏入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上海社会组织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落实民政部要求,不断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统筹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存量和增量、整体和重点、秩序和活力,严格依法审批,加强综合监管,深化培育扶持,引导作用发挥,推动上海社会组织以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一、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

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环节的党建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同步,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配合相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二、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一是助力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相关战略部署。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链接资源,在要素流通、跨界合作、产业融合、集群打造等方面发挥能动作用。大力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积极争取科技类社会组织吸引外籍科技人才任职的政策突破。持续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援藏、援疆、援滇、援青等工作要求,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推进搭建援助供需对接服务平台,组织一批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发挥各自所长,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强化项目认领、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跟踪反馈,提升项目成效。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和提供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组织就业培训,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社会组织涉外活动指导,支持社会组织走出去参与国际交往与合作。二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济贫、帮困、助残、扶弱、关爱邻里、守望相助等各项活动和服务。聚焦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引导社会组织提供物资帮扶和专业化服务。三是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建立制度化协商平台。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自治共治,搭建共商共议的民主协商平台,畅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

三、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审查;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二是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组织认定与取消认定工作。推进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落实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三是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引导和支持为建设“五个中心”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成立。继续探索登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社会组织,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科技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适时总结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登记试点经验。积极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成立登记。支持浦东新区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推动出台浦东新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地方性法规,打造社会组织发展高地。支持本市发起成立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四是稳妥推进专项登记。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稳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严格准确把握直接登记的组织类型、业务领域、层级要求,推进部分存量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转为双重管理。五是优化登记服务。会同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办事流程进行“一件事”整合,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线下跑动,压缩办理时限。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好办”“帮办”服务。持续加强市、区两级登记窗口建设。

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一是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扶持一批符合各区实际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困”问题的项目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梳理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培育扶持社区基金会,加大“大手牵小手”对接力度,深入实施“观察点”“带头人”培育机制,定期召开培训交流会,提升社区基金会参与社区治理能力。二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业务联动、信息共享,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政策落地。推进“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一件事。推进基金会电子捐赠票据工作。三是深化服务支持平台建设。探索推动街镇“两会一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协同融合发展。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绩效评估。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探索延伸合作项目和领域,适时升级改造。编制发布新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四是培育社会组织人才。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定、职业水平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领军人才和骨干队伍。推进“筑梦公益创业就业”系列品牌,组织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大赛。在全市社会组织中认定一批社会组织就业见习基地,开辟就业见习岗位,帮助社会组织吸纳优秀后备人才。

五、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健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推动《上海市行业协会条例》地方立法,分类制定社会组织换届指导相关文件,修订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等。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以“访谈、评估、审计、查处”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监管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加强并推动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加强理事会建设,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围绕监管重点分类完善年检报告书,做好年检整改。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抽查审计力度,开展实地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抽查。强化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信用监管。三是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修订评估指标,加强评估专家库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南作为地方标准立项。推广对3A(含)以下等级社会组织复评实行简化评估方式,探索试行跟踪评估和核查评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信息化建设。市级社会组织中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占比力争达到25%,全市社会组织中获得评估等级的占比力争达到20%。四是实施专项监管。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优化社会组织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加大对日常监管、年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优化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加强信息员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装备配备和应用,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六、夯实社会组织工作基础

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开展《上海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强化对各区工作指导,开展登记、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实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会组织业务管理系统的优化改造。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平台建设,利用《上海社会组织》杂志、“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海市社会组织展示馆、“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号、视频号等宣传发布社会组织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展示社会组织作为与成就,不断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