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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136次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民政局2021年3月印发的《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沪民规〔2021〕3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