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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重点整治清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447次
7月7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唐军、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做了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紧盯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四类15项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和刊物;
10、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和本次专项清理整治重点,认真自查,扎实整改。
各级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民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具体抽查检查方案,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实施好规范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从长效机制建设上查漏补缺,逐步解决造成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顽疾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实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
会后,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会同参会的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研究部署,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