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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有效期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350次

一、关于文件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实施社会团体年检,是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强化社会团体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填补制度空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综合监管,指导实际操作,2021年,我局制发了《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沪民规〔2021〕3号,以下简称《年检办法》)。《年检办法》明确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检查内容、程序和时限、年检结论审查标准、整改处理、执法衔接等内容,在将既往工作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的同时,把近年来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管理的新要求纳入年检范畴,并细化了评判标准,统一了各部门、各区操作口径。《年检办法》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

二、关于延长文件有效期的必要性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民政局对《年检办法》实施情况作了评估。从评估情况来看,一是《年检办法》实施后得到了有效执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等各方整体评价和反映较好。二是《年检办法》检查内容标准尺度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年检结论基本符合社会团体的特征,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原因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基本一致,整体情况符合预期。三是依据《年检办法》和其他规定,每年开展财务专项抽查,丰富了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手段,对推动社会团体加强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年检办法》明确了年检后的整改处理、信用信息管理要求和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强化了年检结论的应用,提高了年检的威慑力和监管的有效性。《年检办法》实施以来,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协同,对全市近4300家社会团体开展了2020和2021两次年度检查,为切实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保护社会团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关于延长文件有效期过程

除调查问卷外,市民政局另书面征求了16个区民政局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主管、主办社会团体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建议,均同意延长《年检办法》的有效期。

四、关于文件有效期延长情况

经评估,该文件符合目前本市社会团体管理工作实际,故将该文件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