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公告》,本市基金会应于2023年3月1日至31日在线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按要求提交有关年检材料。下列基金会未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检查在线填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接受年度检查。逾期仍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将视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将予以依法处理。
未参检基金会名单:
1、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基金会
2、上海百马慈善基金会
3、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4、上海美丽心灵社区公益基金会
5、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上海市国防教育基金会
7、上海雪山慈善基金会
8、上海丝绸之路和平奖基金会
9、上海东方知青文化发展基金会
10、上海乒乓球发展事业基金会
11、上海梦飞翔公益基金会
12、上海裕乾公益基金会
13、上海中晋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德升青年创业发展基金会
15、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16、上海钧文文化发展基金会
17、上海和顺公益基金会
18、上海市虹口区欧阳社区基金会
19、上海市金梧桐公益基金会、
20、上海资邦公益基金会
21、上海善盟慈善基金会
22、上海量子公益基金会
23、上海新力公益基金会
24、上海联璧场景公益基金会
25、上海立洋慈善基金会
26、上海市文能慈善基金会
27、上海朱南孙中医药基金会
28、上海育德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