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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引导市民参与志愿服务 共创上海“公益之城”
发布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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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为更好地贯彻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改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12月4日晚,市民政局在上海中心举行“参与志愿服务,共创‘公益之城’”亮灯活动。全市公益人士代表近200人参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给予更多支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今年12月1日是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两周年,11月15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这两部法律法规,为本市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为了贯彻好《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市民政局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将推出四大举措。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二是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的平台,继续推进万家“公益基地”建设,以“公益基地”为载体,引导群众参与公益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传播志愿服务精神;继续完善上海志愿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团队依法登记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四是完善《条例》配套政策,包括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研究制订志愿服务记录具体办法,推动志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