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关于开展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选树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8日)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的品牌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通过开展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选树,旨在选树一批“品牌响,服务强”的社会组织项目,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立足专业服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助推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二、选树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项目:
本市登记注册;
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2022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不参与此次选树)
三、选树条件
(一)项目管理规范
1.有固定项目名称、独有标识,体现自身理念及使命初心,项目定位与机构宗旨、业务范围保持一致,贴合机构发展方向。
2.项目注重考察调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规范的绩效考核指标或评估验收标准。
3.有专业的项目运作团队,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传播渠道畅通。
(二)项目成效显著
1.聚焦重大任务,在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服务国家重要战略、服务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服务民政事业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有效回应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坚持专业性、公益性,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3.持续开展2年以上,荣获省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受到省市级及以上媒体关注报道。
(三)项目发展可持续
1.有长远发展规划,有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
2.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拥有稳定良好的公共关系和外部支持,持续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
3.注重创新发展,能根据社会需求延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前景良好。
四、选树数量
全市范围内选树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服务国家重要战略、服务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服务民政事业等5个领域的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共计100个。
五、选树流程
(一)推荐申报
1.项目自测。各社会组织对照《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自测表》(附件1)进行自测,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项目,具备申报资格。
2.申报形式。组织推荐和自主申报相结合。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可推荐1-3个项目,各区民政局(社管局)可推荐3-5个项目。未纳入组织推荐的社会组织,可自主申报1-2个项目。组织推荐的填写《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2),自主申报的填写《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申报表(自主申报)》(附件3),并都需提交《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申报书》(附件4)。
(二)筛查审核
通过市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筛查审核,同时对照选树条件初步确定入围候选项目。
(三)综合评审
组建由高校、实务领域、媒体等专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分项目服务领域开展路演,产生拟选树的品牌项目候选名单,并经社会公示后发布。
(四)宣传推广
对选树出的品牌项目授予相关证书,制作品牌项目集,并开展多渠道宣传,讲好社会组织故事,扩大品牌项目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可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Hu0rNP9vSG7Y581-N_3_w?pwd=2024 提取码: 2024)下载,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填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osc2021@163.com,并同步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杨浦区江浦路2100号A座一楼,邮编:200093)。
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各区民政局(社管局)做好社会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黄磊、李婉莹
联系电话:35080588-8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