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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220次

各区民政局,各社会团体:

为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现就本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市、区民政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部门协同、严格监管的原则,对照任务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推动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按照《通知》要求,对照20项重点任务开展整治工作。

区级社会团体整治工作由各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市级社会团体整治工作由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上旬完成)

各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自查情况如实报送市、区民政部门。为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市、区民政部门准确统计数据,各社会团体可通过市局专门开发的问卷星小程序(详见附件3),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终止以及20项重点任务扫二维码填报自查情况。各社会团体要及时将自查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二)抽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

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年度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对社会团体自查工作开展审核、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分支(代表)机构数量、问题较多的社会团体原则上应纳入抽查范围,同时兼顾社会团体的类型、规模、行业分布等。抽查工作在自查基础上,重点检查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程序规范,以及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等。通过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会员提供违规问题线索。

(三)整改阶段(7月底前完成)

市、区民政部门根据自查、抽查和举报查情况,对已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社会团体逐项进行全面整改。各区民政局在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于7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填报上海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市民政局将全市工作情况于7月30日前报送民政部。

四、工作要求

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处力度、推动长效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在整治工作中,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自查、抽查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市局将为各区民政局和各主管部门提供数据便利。各社会团体在自查阶段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对社会团体瞒报、漏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上海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上海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自查填报二维码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 系 人: 章震球     杨 晨

联系电话:23111697    2311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