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 公告栏
公告栏

关于申报2018年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量:已经被浏览1053次

关于申报2018年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通知

 

各区、委办(局)文明办,各区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直属总队,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各级各类志愿组织:

    2014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决定对本市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项目资助以来,已资助了540个项目,受到了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市民的欢迎,进一步推动了本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现决定2018年在本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申报资助工作,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志愿服务条例》的总体要求,贯彻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和2018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章程和项目基金管理办法、项目资助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托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和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的“一体两翼”工作体系,面向全社会开展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工作。通过申报推荐、组织评审、拨付资金、监督使用等工作程序,支持有影响、有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常态长效开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探索形成资金支持、资源整合、项目引导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上海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深化上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上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主体

    申报和推荐工作,以市区、委办(局)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化开展和社会化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按服务、基础、活动等三类进行申报推荐。其中服务性项目以在社区和基层开展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急、助医、助学以及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服务项目为主;基础性项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理论文化研究,志愿服务活动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意义和如何发挥作用的研究,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方面的研究,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组织体系建设、支持保障系统、能力建设、深化服务和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应用性研究,开展志愿者培训及教材课件编写等为主;活动类项目以举办重大时间节点和具有社会影响的活动为主。

申报单位为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各类从事志愿服务的项目团队、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公益社团等,各区的志愿服务项目须先按服务区域向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申报,然后由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审核遴选后向区志愿者协会申报。

推荐主体为各区志愿者协会、各委办(局)系统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志愿服务总队、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服务联盟;各申报单位(团体、个人)可通过区、委办(局)系统进行申报推荐。首先,接到本通知后即可通过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网(网址:www.scfv.cn)和上海志愿者网(网址:www.volunteer.sh.cn)下载本通知和申报表进行试填;其次,于8月1日至15日进行在线申报,登录上海志愿者网申报:1、已经在上海志愿者网登记的组织,直接登录网站,在用户中心左边菜单点击[小微项目]进行申报。2、未注册志愿服务组织:访问上海志愿者网,点击最上端[志愿团体注册],选择对应的上级团体,注册成功,经上级团体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网站进行小微项目申报,申报提交完毕后下载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项目经费预算表下面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并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延安西路728号18楼E座)。书面和在线申报,两者不得缺一,否则,将不能进入评审。(注:因申报表篇幅有限,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可附在申报表一起寄基金会)

    三、原则和标准:

    由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资助开展的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项目一定要注重公益性、社会性和倡导性,并按以下标准申报推荐和评审:

    (一)应适应社会发展,利用社会资源,体现志愿服务精神,与市民需求相吻合,特别是服务困难群体,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二)设计内容完整,描述清楚合理,建立社会公众可参与、可评估,并具有可复制的公开、清晰、规范、科学高效的运行检验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的志愿者、组织、项目和社区优先。

    (三)倡导填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空白,创造新的志愿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具有可持续性、示范效应或独特作用的创新性项目,参与2018年“创新、创优”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示范中心创建评选“条块联动”试点项目的优先。

    (四)应能提供一定数量的长期志愿服务岗位,岗位设置简便易行,实施的项目团队拥有开展服务的相关经验和较强能力,建立和健全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管理科学。志愿者经过应知应会或专业培训,有长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

(五)在资助的项目金额上不搞平均主义,一般掌握在1

--3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有社会影响的特殊重要项目和由基金会参与合作开展的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总额的50%;对政府已通过购买服务给予支持的项目,一般不再给予支持。

   四、工作程序

    申报推荐评审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资助开展的志愿服务和其它公益项目,以项目属地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区范围的志愿服务项目,按参考区人口、社区、志愿者组织、人员和项目等基数下达的建议名额,由区志愿者协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申报初评和推荐;市志愿者协会直属志愿服务总队、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上海市科技志愿服务联盟、上海市文化志愿服务联盟、上海市外企志愿服务联盟等志愿服务联盟组织,由市志愿者协会按名额和开展服务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各委办(局)、社会各类从事志愿服务的项目团队通过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网站申报,由市基金会按属地分类要求确定资格送有关委办(局)或区初审通过后,另拨名额交由相关委办(局)或区推荐(名额分配另行通知)。申报推荐评审中要注意兼顾各类主体,对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申报项目资助应给予支持。申报推荐截止期为2018年8月15日。

    (二)各单位(团体、个人)申报前要进行自我评估,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资助申请表》,按本通知“范围和主体”及“工作程序(一)”的有关规定申报。

    (三)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根据申报初审推荐意见,开展复评,形成评审候选项目,成立由专家、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者等各方人士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实施进度,分期予以拨付。

    (四)为确保下拨资金在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下运用,防止和杜绝资助资金移作它用,由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对资助项目使用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网上项目公开制度,在网站上及时公布资助项目的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从实施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之日起,凡发生弄虚作假、截留或挪用项目基金及违反市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支出管理规范等行为,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将终止并追回拨付资金,并列入不诚信记录。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立项后,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资助项目在本市有关媒体发布宣传。

(六)从项目资助实施之日起,由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对实施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与终期评估,优秀的长期项目将得到持续资助。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地址:延安西路728号18楼E座

邮编:200050              电话:52131205*8004

 

附件:1、《2018年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资助项目名额分

         配表》

      2、《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申请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2018年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

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

 

序号

项目所属地

名额

区分配数

90

1

浦东新区

11

2

徐汇区

7

3

长宁区

7

4

普陀区

5

5

虹口区

5

6

杨浦区

7

7

黄浦区

8

8

静安区

8

9

闵行区

6

10

宝山区

4

11

嘉定区

6

12

金山区

4

13

松江区

3

14

青浦区

3

15

奉贤区

3

16

崇明区

3

 

 

 

 

 

 

序号

项目所属地

名额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含总队、基地、科技、文化、外企志愿服务联盟、青年志愿者协会)分配数

20

委办(局)和其他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分配数

30

机动数

10

 

合  计

150

 

 

 

 

 

 

 

 

 

 

 

 

 

 

 

 

 

 

 

 

 

 

 

 

 

 

 

 

 

 

年 度

    年第   期

编 号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

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申请表

 

 

 

 

 

称:

位:

位:                           (盖章)

申请单位分类:委办局基地、总队□ 民间组织□ 社会组织□

期:

 

 

 

 

 

 

 

 

 

项目申请单位承诺:

本申报表及其他附件上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遵守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项目资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如获得项目资助,本申报表将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项目资助协议》附件。若提供的内容和材料信息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推荐单位:(盖章)

                                       月   日

 

 

 

 

 

 

 

 

 

 

 

 

 

项目名称

 

主办□    承办  □    协办□

项目责任人

 

项目合作单位

1

 

(盖章)

(盖章)

2

 

项目是否曾受过本基金会资助

是□    否□

申 请 单 位 简 况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及手机

 

电子邮箱

 

注册志愿者人数

 

志愿者定期培训

有□    无□

申请经费

(单位:元)

申请单位简介及近年来在志愿服务领域内的主要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申请单位:

 

                              (盖章)

项目联系人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项 目 策 划 实 施 方 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服务类□           基础类 □           活动类□

项目实施起讫日期

 

 

请填写项目的策划、内容简介等(如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下同):

 

请填写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预期目标等

 

本项目提交的附件材料

1、 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或所属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请分阶段写清项目实施的起讫日期与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项目分工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负责人

 

 

 

 

财务管理

 

 

 

 

宣传管理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请根据项目经费情况如实填写                                                    单位:元

是否有其他资金资助(包括政府已购买服务的)

金额          

项目预算总资金额

项目自筹资金额

申请资助资金额

申请的资助资金主要用途:

财务专用章(盖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        制表人(签字):